妊娠糖尿病 |
女性因懷孕引起的糖尿病稱為「妊娠糖尿病」,主因為懷孕時期胎盤會分泌大量賀爾蒙以維持正常的懷孕週期,這些激素同時會讓媽媽的血糖升高,通常母體有胰島素的調節機制進行調節適應,但少數人因胰島素製造不足而無法將血糖調整制正常濃度,而成為妊娠糖尿病。台灣地區的孕婦約有2.36-3.8%的孕婦罹患此病,懷孕期間需隨時監控與治療,嚴重者有吃多、喝多、尿多、血糖不穩現象,同時胎兒在腹中也會有吃多、喝多、尿多、血糖不穩現象,因此造成胎兒過大,羊水過多,出生即有低血糖現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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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查 |
1. 每次產檢所檢查的尿液試紙,即在監測妊娠糖尿病。 2. 孕期24-28週進行自費妊娠糖尿病篩檢(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OGTT) |
妊娠糖尿病篩檢(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OGTT) |
50g糖包檢驗方式 並告知報到櫃台食用時間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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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g糖包檢驗方式 1. 空腹8小時,至診所抽血(檢驗飯前血糖)。 2. 抽血後即服用100g葡萄糖粉泡300㏄溫開水於,5分鐘內喝完。 3. 喝完糖水後需禁食(包含開水),並安排在院內休息。 4. 1小時後抽血一次, 2小時後抽血一次,3小時後抽血一次,共3次。 正常檢驗數值如下,如有一次超過200 mg/dL,則判定為妊娠糖尿病 空腹:小於92 mg/dL 糖水後一小時:小於190 mg/dL 糖水後二小時:小於165 mg/dL 糖水後三小時:小於145 mg/d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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